2010年9月3日星期五

委屈

就如大家说的。 我没有骨气。我想我赖着BB不放了。
 我不想。 真的没有很想很想。我也想换个环境。 我也想认识更多人。 我也想不让自己那么辛苦。我也不想当井底之蛙。 我更不想打工。
其实。 我一点,一丁点, 不喜欢打工。 我宁可, 宁愿,在家里费在家里。 也不肯, 不愿,打工占据我难以可贵的假日。 你们,明白吗?
我很努力的盘算。
十块的那份, 不要我了。 她讲我太迟给她答复。 怪人一个。 和她讨电话号码时, 她就是不给。 也许她是选择用另一种方式婉转我。 算。 我不怪。
七块的那份如果和BB比起来,BB划算得多。虽然BB只是四块一个小时。 听我的分析。
七块的那份, 我要浪费来回的车费,rm6 我要浪费泊车费,RM1.50。我要烦自己的一日三餐, 至少RM7。再者, 我妈妈也不会在家里煮饭了。 RM7 是那种能省就省的方法。 懂我的人都知道, 我会死得快。 因为我一天至少要四餐入肚。这样的说法, 就不是RM7 就可以解决的。 除非我死掉咯。
噢可, RM7061.56= rm165(还没有包括要买衣服啦, 鞋子拉,几件裤子等等。。。)
噢可, 如果幸运的我可以找到RM6的话,RM6061.56= rm65
可是, 如果是合您那里的话, 泊车费足以杀死我。
是不是叻? 妈妈说,BB当然比较好。 不烦吃, 不烦穿, 不烦泊车费,时间又快过。又可以比较安全,不危险。 妈妈说, 我只要遇到大道, 我的车针就会飚上120 多。
对。 我希望我的选择是对的? 你们会支持我的,对吗?

Ps:我没有受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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